作者: 半岛官方下载入口 来源: 日期:2024-06-24 12:44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规范停车和通行秩序,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2月28日。
注意!12月19日起,运城一地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规范停车和通行秩序,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整治重点
1、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
人行道、消防通道、急救通道、企事业单位进出口和其它无停车泊位道路区域严禁停放车辆;严禁长时间占用停车泊位;严禁停放僵尸车。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拖移。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设、拆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
2、机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遇斑马线不按规定礼让行人。
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
3、酒驾、醉驾、无证、超员、超速行驶。
4、各类冒黑烟超标排放机动车及所有大型车辆闯禁令驶入主城区或未苫盖造成抛洒。
严禁三轮车载人、面包车超员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整治期间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媒体曝光。
对拒绝、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支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稷山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欢迎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359-5522233。
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12月18日
。本文来源:半岛官方下载入口-www.cqxiye.com